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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小课堂 你问我来答 || 生育待遇篇(五) -凯发k8官网登录vip2024-11-15 18:47来源:徐州医保
![]() 职工产假期间与单位解除合同了 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答:职工在产假期间与单位解除合同的,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其生育津贴计发至解除合同当月,按月核算(生育当月解除合同的,发放一个月的生育津贴);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当月解除合同的,其护理津贴按15天计发。 女职工异地生孩子、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生育的医疗费及待遇如何申报? 答:女职工异地生孩子、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需要先自费结算,出院后单位可通过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更多服务”→“网上经办”→“生育津贴申报(徐州)”模块,根据提示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及资料即可申报。生育津贴等待遇需在产假或者护理假结束后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生育出现哪些并发症可报销? 能报多少? 答:部分并发症、合并症病种(表2) ![]() (点击查看大图) 稽留流产如门诊收治有较大风险,必须住院进行治疗的,可按照生育并发症结算。 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期间因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合并症(见表2),不实行按病种付费。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15%的比例支付,其余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期间因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合并症(见表2),不实行按病种付费。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按30%的比例支付,其余符合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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