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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申财富因提供虚假登记备案信息被证监局处罚 -凯发k8官网登录vip

2018-02-06 12:30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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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发布2008年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鑫申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申财富”)因提供虚假登记备案信息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6月4日,鑫申财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证书编号p1003300。2015年2月16日,鑫申财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苏州鑫托宝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托宝一号”)进行备案。备案时提供的鑫托宝一号开立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的账号7324810182600030296、上述账号的银行对账单、鑫托宝一号6名合伙人共计1200万的汇缴出资凭证、与中信银行金鸡湖支行签订的《苏州鑫托宝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财产保管协议》等相关信息及材料均系伪造,鑫托宝一号1200万资金实际并未募集到位。

鑫申财富在鑫托宝一号募集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进行备案,不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鑫申财富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高斌是鑫申财富虚假备案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鑫申财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鑫申财富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高斌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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