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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 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被罚20万元 -凯发k8官网登录vip2018-01-03 11:16
湖北保监局29日发布〔2017〕35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的违法行为。一是虚列会议费、员工工资套取资金用于业务维护,涉及金额269342.59元;二是伪造投保单位公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涉及团险业务5笔。 时任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何琼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湖北保监局决定对光大永明人寿湖北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对何琼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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