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5日讯近日,中国保监会贵州保监局发布的处罚书显示,经查,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贵州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一条,贵州保监局决定责令康盛贵州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40万元。
时任康盛贵州分公司总经理杨文常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一条,贵州保监局决定对杨文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2016年8月,康盛云南分公司因存在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被云南保监局警告,并罚款3000元。